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洪桥街就业驿站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洪桥街就业驿站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2号)和《广州市越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就业驿站建设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洪桥街就业驿站服务运营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就业驿站就业创业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标准:10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止。

五、委托内容:面向社会委托机构开展就业驿站服务营运等。

六、服务要求:

1、按照市、区制定的就业驿站服务清单,开展具体服务功能,如:宣传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岗位匹配、创业指引、零工招聘、补贴指引、失业人员培训、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政策指引、劳动用工需求保障、组织招聘、重点群体跟踪服务、报表统计等。

2、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定期报送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按要求完成驿站建设及运营的年度评估各类指标任务,包括:配备至少2名工作人员(含1名管理人员),每年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5场次,每年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每月为辖内登记失业人员提供1次以上的就业服务,对有求职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登记就业意向并每月推荐3个就业岗位,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学习,半年要不少于3个,全年不少于6个成功帮扶个案等。

3、完善驿站设施设备,保障对外窗口、办公电脑、桌椅等基础配备;开通便民服务专区,建立来访群众咨询、交流室等。提供饮水机、手机充电、急救药箱等便民设备。建立信息化服务,接入省一体化信息就业平台,满足现场业务需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配备自助岗位查询服务机等设备,开展24小时不打烊就业服务。完善对外电子屏、公开宣传栏等,及时更新和发布招聘信息。

4、就业驿站要加强信息公开,将工作人员介绍、驿站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服务内容、投诉方式信息等公开上墙,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小册子、网站和广州就业驿站小程序等,指引劳动者及时了解相关服务事项办理。完善驿站管理制度,坚持公益性质,禁止各类收费行为;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牌、统一着装、外出服务要亮明身份;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制定行为规范,指导服务行为;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办法,杜绝虚假信息等。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工作人员主动走进社区、走访群众、联系企业,详细登记信息。建立跟踪服务制度,针对已就业的求职者,建立跟踪台账,主动跟踪求职者上岗情况,并做好就业回访记录。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台账(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个案帮扶及用工保障咨询、招聘登记等),进行分类、分期归档。加强企业用工对接,强化招聘服务,明确招聘活动、用工岗位任务,为群众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就业岗位。注重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街道报告运行情况,突发重要事项要及时上报。

5、就业驿站要建立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完善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就业驿站培训,确保岗前培训率达100%,加强在岗工作人员培训,驿站自行组织或派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习。

6、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7、落实区人社局、街道日常监督检查,对于驿站运营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1) 一年内3次及以上服务对象通过*****或监督电话投诉驿站服务质量问题且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2)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规收取服务费用的;

(4)泄露服务对象和企业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6)其他需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形的。

 七、委托方式:本项目以资质经验、价格、服务等综合评选,有效报价范围内择优中选。

八、公告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九、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三)依法设立,具有相关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五)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六)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资料递交:

(一)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相关经验业绩证明(工作案例);

4.项目服务方案;

5.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

(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27号二楼220室,接收时间:9:00-12:00、14:00-18:00,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

2024年洪桥街就业驿站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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