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年度客车大巴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学院2024年度客车大巴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经学院党政办申请,学院领导批准,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学院2024年度客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一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竞谈: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4年度客车(大巴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数量及要求

预算金额

学院2024年度客车(大巴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

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

人民币******元,以实际使用车辆计费为准

四、竞谈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五、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9、近三年或自企业成立以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10、供应商报价表原件(见附件1);

11、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响应文件中要求带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20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暂存于学院财务处,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4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290********

七、供货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客车租赁服务费用、司机人工费用、车辆维修、税金等所有费用。除采购数量增加外,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供应商任何经济损失。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客车租赁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拒绝支付货款。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客车租赁服务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址等有差错的,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或修正。更换或修正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服务和质保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合同期限:服务期两年(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6、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客车租赁运输服务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8、中标供应商接到学院服务需求通知后需及时响应。

9、学院按照中标供应商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项目和中标单价结算服务费。

八、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采购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质保义务。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8、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制定的技术参数及供货及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否则,学院可拒绝接受和拒绝付款。

九、款项支付方式

按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标供应商与每季度末根据本季度内实际提供的客车运输服务数量、项目和中标单价结算,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相关财务结算票据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十、报名招标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1 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5时止(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通过加微信号152*****292报名。网上报名的内容要求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一律发送电子版。

十一、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报名通过审核后,按公告中第五项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14:30时。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及现场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及时通知。

4、成交标准:实行最高优惠比率中标,二次报价法评标。投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优惠比率,下同)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优惠比率)最高的供应商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优惠比率最高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合同。

5、实际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询价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含单价和总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党政办 李老师 0799-*******

学院资产管理处 古老师 0799-*******

8、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1日

附件-租赁用车明细


标签: 租赁服务 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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