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秀水青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公告

青山区秀水青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公告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房规【2022】8号)规定,依照“属地优先,剩余调剂;自主登记,分批摇号;依次选房,有序进出”的原则,2024年5月23日通过计算机摇号确定了选房唯一顺序号(详见5月23日摇号结果公告)。结合秀水青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实际房源情况,于2024年6月6日、7日组织了选房顺序号为1-236号家庭开放日看房(经复核,选房顺序号1-228号中有3户家庭因收入超标、1户自愿退出取消配租资格,3户家庭自愿放弃配租,选房顺序号顺延至235号,229-235号中有1户收入超标取消配租资格,选房顺序号顺延至236号),现拟定于2024年6月13日和6月14日组织选房配租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选房地点

1.选房时间:

选房日期

时间

顺序号

时间

顺序号

2024年6月13日

上午

08:40-12:00

1-60

下午

14:00-17:00

61-120

2024年6月14日

上午

08:40-12:00

121-180

下午

14:00-17:00

181-236

2.选房地点:秀水青城配建公租房2栋1楼,位于青山区建设十一路与和居路交汇处,建设十一路绿水花园公交站附近,可乘坐地铁5号线、公交514、502、616、215等转公交555到达。

二、选房须知

1.选房现场,请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⑴《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原件;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2份;

⑷因病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员代为选房,除上述证件资料,还需提供街道或社区确认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选房,需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由项目运营机构按照选房顺序号具体实施选房工作,在选房现场检录区对申请人携带的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发放现场选房号牌。

2.经验证通过的申请人可以进入选房候选区,等候参加选房。选房现场允许每户不超过2名家庭成员(含申请人)进入,并要求在选房现场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选房现场主持人负责组织选房活动开展,并宣读选房规则,此次配租按照摇号结果产生的选房顺序号选房。选房现场实时提供可选房源信息情况,便于申请人在候选区和选房区做好选房准备。

4.选房现场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进行叫号,被叫申请人应到选房区进行选房。每户只能由1名家庭成员至选房区进行选房。

5.申请人应自行选择住房。申请人选定住房时间限定为3分钟。超过3分钟未确认房源且未作放弃表示的,视为超时;在规定的操作时限内表示放弃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申请人选定房型后须填写选房登记表,由本人签字后,交给管理人员登记,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6.主持人连续叫号3次,被叫申请人未到选房区或不作应答的,但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之前进入候选区的,视为迟到;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仍未进入候选区的,视为缺席。

申请人迟到和超时的,可以在当场次其他申请人完成选房后补选房,2户或2户以上有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顺序号排列。再次超时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申请人缺席的,可以在该批次申请人选房结束后参加选房,2户或2户以上有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顺序号排列。

7.运营机构在选房结束后,应将结果在公租房项目现场予以公布。青山区房管局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青山区房管局将选房和公示结果报市房管局备案,运营机构向选房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8.申请人须按配租确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与项目运管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约的,承租人应提前与项目运营机构约定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

详情请登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ingshan.gov.cn

特此公告

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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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租赁 住房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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