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预下达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预下达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预下达第一笔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20万元,涉及金扬现代化养殖共富基地项目(设施设备)、浙江鑫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深加工项目两个子项目,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

公示时间: 6月11日-6月17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 (畜牧站)、********(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财政局农业科)。

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笔)资金补助名单.docx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畜禽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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