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长春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7: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预算金额 ¥3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浩
项目联系电话 181*****916
采购单位 长春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博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1613室、16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浩 181*****916

项目概况

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2024-L10-2

项目名称: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范围: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具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方式: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的潜在申请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TL2024-L10-2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

1.3 项目名称: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

1.4 竞争性磋商范围: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二次,具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 建设地点:长春师范大学;

1.6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元);

1.7计划工期:开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5天;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6点00分。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五、开启

5.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

5.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公告。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1613室、1615室

电 话:18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81*****9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方式:胡博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1613室、1615室            

联系方式:张浩 18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 话:  181*****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隐患 改造工程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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