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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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TJBRYDH*********)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RYDH********* 项目名称: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给予4%的扣除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换证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审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换证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上述人员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开标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不等同于社保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到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4.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189*****936 天津市博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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