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江门市滨江新区启动区、03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报价的公告/

关于咨询江门市滨江新区启动区、03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报价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江门市关于开展优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自然资〔2022〕648号)的要求,我中心拟就江门市滨江新区启动区PJ01-O-02、03地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本项目地块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龙腾路东侧、滨河新路南侧、凤翔路西侧、华安路北侧,拟开展评估面积约388.59亩。

  二、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的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已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登记备案。

  (二)工作任务

  供应商须遵循《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在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区域范围内的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供应商需须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至具备评审资格的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的最终成果,须提交自然资源部门登记。供应商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行为须受区域所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

  (三)项目队伍要求

  设置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配备专业结构全面(地质、水文与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固定的项目队伍。能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各项工作。供应商须对其组建的项目队伍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四)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具备评审资格的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完成登记后,服务期方为结束。

  (五)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合同约定服务费,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场地内必须的局部清表、临时占用恢复、资料收集、钻探、采样检测、评估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报告备案、不可预见费等费用。供应商须充分研判项目的可行性、深入分析项目的重难点、全面客观评估项目成本,提供科学合理的项目报价,我中心不对项目追加合同约定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支付方式

  项目服务费将以分期方式支付(不排除需跨年支付)。在达到各期付款条件后,我中心在2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即视为履约,款项支付需按财政部门审批流程进行。由于财政部门拨付批准的时间未确定,故付款具体期限未能具体确定,供应商对此知悉并予以同意。

  首期:供应商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后,且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和付款书面材料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合同额的30%的预付款。

  二期: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后,且供应商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和付款书面材料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合同额的70%的款项。

  (七)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包括调查报告、数据表册、图件成果等,为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为配合市、区有关供地计划,供应商应根据我中心最新的地块划分要求,分别出具对应的项目成果并提交专家评审,我中心不对项目追加合同约定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服务要求

  接到我中心技术服务请求后,供应商需在1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派出项目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开展过程中,供应商应独立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收集、报告编撰等工作,服务结束期后还需提供至少1年的售后服务。

  (九)保密要求

  供应商有保护我中心秘密的义务,供应商应对知悉我中心的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文件、信息等保密,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将以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以上信息被第三人获得(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的与监管活动相关的信息除外),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因未合理履行保密义务而造成我中心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此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的约束。

  三、资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须按照报价表模板(附件2)报价,报价及相关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确认。

  (二)提交方式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并盖章确认的报价方案扫描件提交到我中心单位邮箱,或将纸质件邮寄快递至我中心。接收报价方案的截止时间以单位邮箱显示寄出时间或运输单登记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方案视为无效报价,不予接收。

  1.电子邮件地址:pjqtczx@163.com

  2.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宏达路9号蓬江区自然资源局(首层)

  (三)公告有效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750-*******

  附件:1.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

   2.报价表(模板)



  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1.1.滨江新区启动区PJ01-O-02、03地段.png

2.2.报价表(模板).docx

标签: 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 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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