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海县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东海县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3﹞2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分省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的通知》(东财农﹝2024﹞5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4年4月19日以后新建的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进行评定。

六、项目申报企业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虚假内容,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411室。

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季佩东,0518-********。邮箱:*********@qq.com。

附件:1、东海县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3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x


标签: 质量安全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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