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GXCZ-C-241302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经营许可:供应商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声明(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城一栋六楼)招标部。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
城一栋六楼)2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
城一栋六楼)2 号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编号:GXCZ-C-2413023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XCZ-C-24130232
2、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做餐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履约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采购预算:50 万元。
5、采购内容及需求:食材采购管理、食品加工、烹饪、供餐、清洁卫生、食堂用餐设备日
常保养维护及其它服务工作。
6、服务期:一年
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包。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1)经营许可:供应商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2)资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声明(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三、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12:00、下
午 14:00~17:00)。
2、获取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城
一栋六楼)招标部。
3、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磋商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城一栋六楼)2 号会议室
2、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2、磋商时间:同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六、本公告发布的期限
本公告的发布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武汉洪山区南湖大道 216 号
联 系 人:邹主任
电 话:027-87788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路 22 号丽江龙城一栋六楼
联 系 人: 周振宇、李宏健
电 话: 027-87238091
电子邮件: 17259880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