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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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0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
机构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Q-20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喇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O心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机构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46万元,招标人为万宁市
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万宁市和乐镇港北区域主要涵盖港上村、港下村、盐墩村,项目核心区占地面积
约16.4平方公里。该区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风光优美,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渔业资
源和发展体育+产业、休闲渔业的坚实基础,具备打造万宁旅游“第四湾”得天独厚的优势
条件。但是,从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看,港北区域还存在农村环境污染和黑臭水体问题退
后的盐碱地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打造万宁“第四湾”必须从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入
手,采用“生态环境治理+产业联动”的E0综合发展模式,以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与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为导向,形成“小海文体旅产业、中华籽粒苑产业、现代海洋渔业产业”三
大特色产业支撑,构建生态环境修复与关联产业反哺的良性循环,文化创意与海洋经济的创
新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激活港北海洋新经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
主体招标代理机
构:
目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
代理机
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视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
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致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
支机构“负贵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
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如盖公章,格式
自拟):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
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科提
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creditchina..o.cn/)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
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目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
年06月
7时30分
获取方式:海口市美兰区龙崎雅苑南区3栋一单53家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剧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售价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机构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龙崎雅苑南区3栋一单元2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
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0-2024-0001
项目名称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心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代理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246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项目概况万宁市和乐镇港北区域主要涵盖港上村、港下村、盐墩村,项目核心区占地面积
约16.4平方公里。该区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风光优美,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渔业资
源和发展体有+产业、休闲渔业的坚实基础,具各打造万宁旅游“第四湾”得天独厚的优势
条件。但是,从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看,港北区域还存在农村环境污染和黑臭水体问题退
后的盐碱地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打造万宁“第四湾”必须从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入
手,采用“生态环境治理+产业联动“的EO0综
合改造利用与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为导向,形成“小海文体旅产
当小每洋渔业产业”三
大特色产业支撑,构建生态环境修复与关联
意与海洋经济的创
新脸合,助力乡村振兴,激活港北海洋新经济
项目目的为规范万宁市生态环境局采购行为,确保采
保障业务发展,有
效降低成本,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择优评选供应商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负贵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
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
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
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
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衫一
盖公章,格
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格式
自拟):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明函并加盖
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
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求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
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8日(磁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文件获取地点:海口市美兰区龙崎雅苑南区3栋一单元2601室。
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酸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10025931】
招标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望海大道新国土大楼2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62233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佳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龙崎雅苑南区3栋一单元2601室
联系人:潘工
电话:1808980018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潘孝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盖章)
00259313

标签: 生态环境 EOD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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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佳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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