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运用奖补项目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运用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22—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平潭综合实验区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岚市监综〔2023〕23号)精神,结合实验区实际,现将申报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等项目资金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一)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资金补助
(二)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三)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贷款奖励
(五)保险机构开发推广专利保险产品项目奖励
(六)科技特派员开展专利许可奖励
(七)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宣贯、培训补贴
二、申报主体 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验区选任的区级科技特派员或服务区域为平潭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此前已就同一项目享受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具体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四、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
联系人: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李小静
联系电话:0591-********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518
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91-********
附件:1.附件1 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运用奖补项目申报指南.doc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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