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要 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持有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3.近5年担任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 | 类 型 | 单位 | 数量 |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 | 越野车 | 台 | 1 |
| 皮卡车 | 台 | 1 |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 越野车 | 台 | 2 |
| 皮卡车 | 台 | 1 |
项目名称 | 用房类型 | | | |
| 宿舍(m2) | 餐厅、食堂(m2) | 洗浴室(m2) | 卫生间(m2) |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 | 20 | 20 | 20 | 20 |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 20 | 20 | 20 | 20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求。(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各项目的限价)。(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一致。(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认定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分) | 评审因素 评分值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40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2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 2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值构成: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方案和措施 | 20分 | 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方案和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分,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准确的得12.1—20分。 |
| | |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分 |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有基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深刻及其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9.1— |
| | | 对本项目的建议 | 5分 | 1对5分本。项目提出了建议的得3分;建议合理可行的得3.1—5分。 |
2.2.4(2) | 业绩 | 25分 | 业 绩 | 2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②近5年每增加1个独立承担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理业绩加2.5分,本项最多加5分。 |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1分。②近5年每增加1个担任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是评标价每高于1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是评标价每低2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 =0.2,1E =0.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2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 | / | /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 3.9.1 项补充、细化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本次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标段的排名。如果本项目中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办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 | |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55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1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
开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 系 人:张力芳 李超月
电 话:0991-7675723
电子邮件:408501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 系 人: 沙杰
电 话: 15299186392
电子邮件: 408501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
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172号)、《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173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
2023〕64 号)批准、《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
2023〕65
号)批准。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两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星哈段路线长192.037km,主
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
42.00m,分离式路基宽
20.7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等级路面。共布设互通立交10处(其中1处为预留
建设条件),设置中桥10座,小桥69座,涵洞268道,服务区5处,养护工区4处,监
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9处(均为匝道收费站)。全线共划分6个土建施工标段(
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外电工程)。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345.209km。其中整体式路基段长 127.081km,分离式路基段长
218.128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
42.0m,分离式路基宽
20.75m。红台集气站辅道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
6.5m,桥梁宽度 6.5m,共设置大桥 2 座、中桥 15 座、小桥 195 座、涵洞 644
道、通道涵 34 道,全线设置 16 处互通式立交、16处天桥,路段监控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5 处,服务区 7
处(与停车区共建)。全线共划分12个土建施工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
、外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2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具体内
容如下:
水土保持监理:负责开展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含各类设计变更、工程
变更与施工等)、缺陷责任期间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直至全部工程水土保
持专项竣工验收通过止。主要工作内容:(1)组织参建人员开展水土保持业务培
训,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
措施;(2)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提交
月度、年度监理报告及监理总结报告;(3)开展现场评估、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
含影像资料),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
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的其他报告,并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完
善监理档案;(4)参与、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督查单位对本项目日常水土保持督查
工作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3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
通过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监理甲级资质。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到2024年7月1日
4.2获取方式:请在2024年6月11日到2024年7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通过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
准)。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1:00
2.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
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
月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
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
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并线上参加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ggzy.xinjiang.gov.cn/)”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
,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
(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2/information.htm
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
x/01200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bqpoi
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0&ZtbSof
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
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
v.cn/xinjiangggzy/bzzx/7.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和新疆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 350
地
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 张力芳 李超月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
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沙 杰
电 话:0991-7675723
行政监督:0991-5281015
纪检监督:0991-5281409(交通运输厅)、0991-7675658(招标人)
电 话:15299186392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1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要 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 求
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业绩。
注:
1. “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应出具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合同协议书或中
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能反映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
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投标人还需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人
)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审指
标或参数,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
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 求
投标人未被水利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
处于有效期内;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
中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
投标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
为、正在接受国家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
未满的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水利工程建
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
3.近5年担任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
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总监理
工程师
1
注:
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主要人员应附拟委任人
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文件
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拟委任主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或
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社保系统打印
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等),拟委任主要人员若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
形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主要人员的原
事业单位出具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的证明材料及原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应提供拟委任主要人员是投标人
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说明材料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社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主要人员还应提供业主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开具的业绩
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担任职务等要求,若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要求的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如主要
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
承诺函。
5.投标时只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招标时不作为强制
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按照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二)“其他人员
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用车配备要求)
项目名称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
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
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注:
类 型
越野车
皮卡车
越野车
皮卡车
单位
数量
台
台
台
台
1
1
2
1
1.配备的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内,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车辆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
乙方自行负责。
3.车辆如无法满足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和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现场需求及建设管理单位要
求,乙方应无条件增加,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
附件6 监理工程师用房配备标准(按最终人数确定)
用房类型
办公室、会议室(m2)
档案室(m2)
30
30
20
20
项目名称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
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
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注:
1、标准面积为6m2/人。
2、监理办公用房内的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最终总监理工程师办公用房选址、面积须经建设管理单位认可,以满
足监理工作需求。
附件7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生活用房最低标准(按最终人数确定)
用房类型
宿舍(m2)
餐厅、食堂(m2) 洗浴室(m2) 卫生间(m2)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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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项目名称
G30连霍高速公
路星星峡至哈密
段改扩建工程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
密至吐峪沟段改
扩建工程
注:
1、宿舍标准面积为3.5m2/人,餐厅、食堂标准面积为0.8m2/人,浴室标
准面积为0.3
m2/人,总面积不少于20m2;卫生间标准面积为0.2m2/人,总面积不少于20m2。
2、生活用房内的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最终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生活用房选址、面积
须经建设管理单位认可。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1
评标方法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
如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
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
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
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包括
各项目的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一致。
(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认定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
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分
2.2.1
总分100分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25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
评标基准
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2.2.2
价计算方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
法
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
化。
评标价的偏
2.2.3
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式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
权重分值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
权重分值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
建议书
40分
对本招标项
目的水土保
持监理方案
和措施
对本项目水
土保持监理
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20分
15分
对本项目的
建议
5分
业绩
25分
业 绩
25分
2.2.4(2)
主要人员
任职资格
与业绩
25分
总监理工程
师任职资格
与业绩
25分
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方
案和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
分,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
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准确的
得12.1—20分。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
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有基
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
行的得9分,对本项目水土
保持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
点分析的特点、关键性技
术问题认识深刻及其对策
措施合理可行的得9.1—
对本项目提出了建议的得
15分。
3分;建议合理可行的得3.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
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②近5年每增加1个独立承
担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的水土保持监理业绩加2.
5分,本项最多加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
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1分
。②近5年每增加1个担任的一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
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
人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
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
E2=0.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评分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
权重分值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 3.9.1 项补充、细化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
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
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本次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标段的排名。如果本项目中多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办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
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及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
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及业绩部分计
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
.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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