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院发电机招标公告
二医院发电机招标公告
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
价
文
件
询价项目名称: 樟树市二医院200KW发电机组
询价编号: 樟财采[2016]414号
采购人: 樟树市二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人
(公章)
年 月 日采购监督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
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 ? 樟树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 邀 请1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3
第三章 合同条款13
第四章 合同格式19
第五章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20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1
第一章询价邀请
依据樟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樟树市二医院委托,就200KW发电机组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樟树市二医院200KW发电机组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2016]414号
二、询价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采购项目单位数量资金预算(元)
1200KW发电机组套1150000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 7月 4 日起至2016年7月 8 日,每天9:00~11:00,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4楼】,如不能参加此次询价的,请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放弃询价;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人报名后可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标书(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ggzy.com/))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产品的制造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响应。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税务登记证;(5)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
特别注意:1)在正式询价前请询价响应人提供以上原件,以上原件不要密封在询价文件内,凡是密封在询价文件内,不能当面提供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进行勘验工作。
六、询价时间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11 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4楼)】。
八、询价保证金金额:壹仟伍佰元(¥1500元)
询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09
不能提交现金,须从询价响应单位公司账户或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的个人账户转入以上账户(不能用现金直接入账),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核对账户并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在项目开标前出示一份《询价响应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如果不是从上述账户转入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处理,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询价响应单位参与政府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4楼
联 系 人: 廖先生138*****930
熊先生 *******
樟树市二医院
2016年 7月1 日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
一、前 附 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询价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1.1项目名称:樟树市二医院200KW发电机组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樟财采[2016]414号
22.1采购人名称:樟树市二医院
联系人:廖先生138*****930
315.1询价保证金金额:壹仟伍佰元(¥1500元)
询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09
不能提交现金,须从询价响应单位公司账户或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的个人账户转入以上账户(不能用现金直接入账),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核对账户并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在本项目开标前出示一份《询价响应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
注:如果不是从上述账户转入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处理,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 并不予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响应。
416.1询价有效期:询价响应后90天
517.1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 副本1份
619.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11 日 15 时(北京时间)
722.1询价时间:2016年 7 月 11 日 15 时(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4楼)】
826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价评标价法(详见询价响应人须知第26条)
933履约保证金:详见询价响应人须知第33条
二、采购人与询价响应人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樟树市二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询价响应人”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 询价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3.1 详见“询价响应邀请”
3.2 询价人的家数计算
3.2.1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型号产品(含所有品目均为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询价响应人参加询价响应,如果有多家询价响应人参加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询价响应的,以有效询价响应,且最低询价响应价的供应商为有效询价响应人。
3.2.2同一制造商不同型号产品(含所有品目均为同一制造商不同型号产品)的询价响应人不得超过两家,如果超过两家,以有效询价响应,且询价响应价低的两家为有效询价响应人。
4. 询价响应费用
4.1询价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询价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询价响应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询价响应人参加询价响应活动并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询价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询价文件
6. 询价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询价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询价文件中均有说明。询价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询价邀请
第二章询价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询价响应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询价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询价响应人,应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三(3)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询价文件的询价响应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7.2询价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询价文件的修改
8.1 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三(3)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询价响应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询价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电确认。
8.3 为使询价响应人准备询价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询价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和资料。
10. 询价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询价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询价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询价响应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询价响应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询价响应人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写询价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询价响应文件不能有涂改及增删,如确需修改或增删须在修改和增删的地方加盖询价响应人的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除需签名用手写外,其它材料均须打印并装订成册,否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 )
12. 证明询价响应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询价响应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询价文件附件7)
12.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询价响应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询价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询价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3 本询价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询价响应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4. 询价响应报价
14.1所有询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税费;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询价响应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询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询价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询价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询价响应总价。
14.3 询价响应人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询价响应人应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询价响应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询价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询价被视为无效响应。
14.4 询价响应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询价响应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询价成交的保证。
15. 询价保证金
15.1询价响应人须在询价响应时间之前向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询价响应保证金,
15.2 询价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银行转帐。
15.3 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而拒收询价响应文件 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5.4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参与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询价响应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询价响应;
(2)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6. 询价有效期
16.1询价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询价响应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询价响应有效期不足的询价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询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询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询价响应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询价响应人不能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询价保证金的规定在询价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询价响应人应准备一份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询价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询价响应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询价响应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询价响应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名签字并盖好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 3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询价响应人负责。
17.4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询价响应概不接受。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询价响应人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单独一个信封中。
18.2为方便开标,询价响应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8.4两个信封均应:封口处有询价响应全权代表的签字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某年某月某时(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启封”字样。
18.5 如果询价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并有权拒收询价响应文件。
19. 询价响应截止期
19.1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邀请规定的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询价响应地点。
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询价响应人并作好电话记录。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询价响应人受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20.1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询价响应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
21.2 询价响应人修改或撤回询价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询价响应文件修改”或“询价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 从询价响应截止期至询价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询价响应人不得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否则投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与评审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询价。开标时邀请所有询价响应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委托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须在开标现场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
22.2评审委员会首先对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按照询价响应文件第五章中7.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审查询价响应人的原件(原件不要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做为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开、评标程序。
22.3开标时查验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2.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询价响应人名称、询价响应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的询价响应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询价响应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 询价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询价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询价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响应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询价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询价响应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询价响应将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23.3 评审委员会可以允许询价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询价响应人的相对排序。
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将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询价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询价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询价响应。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询价响应将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1)未提交询价响应书的;
2)未提交开标一览表;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询价响应人未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询价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5)超出经营范围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询价响应文件没有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8)询价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有一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所规定的;
11) 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5评审委员会决定询价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询价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 询价响应的澄清
24.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要求询价响应人对其询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询价响应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询价响应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5. 询价响应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询价文件中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2 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询价响应人作充分解释和说明,如解释和说明不清晰,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该询价响应报价是否有效。
26.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法
26.1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26.2评审委员会将按照下列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6.2.1评审采取最低价评标价法。
26.2.2开标前由相关单位提出一个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询价响应人报价若高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若所有询价人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则进行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所有询价响应人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直接进行议标,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
26.2.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与评审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询价响应人不得就其询价响应有关的事项与评审委员会接触。
27.2 询价响应人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无效。
七、授予合同
28. 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实地审查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
28.2 审查时还要考虑中标候选供应商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询价响应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28.3 如果审查通过,评审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询价响应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审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侯选供应商能否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9. 公示
29.1 评审结束后,将在樟树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9.2成交公告发布期内,询价响应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询价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询价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 成交确认单
30.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确认单。
30.2 成交确认单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成交确认单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询价响应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4条的规定退还所有询价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确认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询价响应处理。
31.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4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被列入樟树市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樟树市政府采购项目。
32. 询价代理服务费:暂不收取
33. 履约保证金
33.1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3.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3.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没收其询价响应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中标资格授予排序下一位的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询价。
33.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询价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9.1付款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签订采购合同后并于货物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场所、要求安装并由中标人负责经相关消防、供电部门、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为质保金,于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
211.5质量保证期:整体200KW发电机组免费上门质保三年和电话技术支持。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9. 付款方式
9.1 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延期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 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争议解决办法
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 对询价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询价响应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6.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7. 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参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以
(采购编号)询价响应文件在国内公开询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成交确认单
4)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询价响应书
致: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询价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询价响应人(询价响应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技术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询价响应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8. 提交的询价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询价响应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询价响应总价)。
2. 询价响应人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询价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询价响应有效期为自询价响应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询价响应人在询价响应有效期内撤回询价响应,其询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询价响应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询价响应或收到的任何询价响应。
8. 与本询价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询价响应人代表签字
询价响应人名称
公章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询价响应人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询价响应声明\质量承诺\保质期询价响应
保证金交货期交货
地点备 注
询价响应总价(大写):
注:此表应按“询价响应人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询价响应代表(签字):
3. 分项报价表
询价响应人名称: 采购编号:
品目号 货 物 名 称型号和规格产地数量制造商名称 单 价总价
1
2
3
4
5
6
7
8
总计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完全满足响应询价文件。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询价响应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条目号询价规格询价响应规格响应/偏离说明
询价响应人代表签字:
注: 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询价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响应/偏离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中的其中的一种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询价响应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询价文件条目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询价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
询价响应人代表(签字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询价响应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询价响应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全部内容都需如实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评审委员会将应用询价响应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询价响应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开标之日的询价截止时间前,询价响应人必须提交5-1、5-2的原件(原件不要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1. 询价响应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见格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5-2.询价响应人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特别注意:在正式询价前请询价响应人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以上原件不要密封在询价文件内,凡是密封在询价文件内,不能当面提供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7-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询价人) 的 (项目名称) 的询价响应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响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授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除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有外,询价响应代表还应随身携带一份。
7-2 询价响应人的资格声明
1、代理产品名称及其它资料:
A.公司名称:
B.地址:
C.电话/传真:
D.成立日期和/或注册日期:
2、同意为询价响应人制造货物的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
电话、传真: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已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数据有效。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询价响应。询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询价响应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售后服务承诺函
说明:
供应商至少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
1、项目维保机构
2、维护内容及计划,包括维修响应时间
3、培训计划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 414
200KW发电机组
(参考品牌:发动机品牌东风康明斯,潍柴斯太尔,威曼发动机)
数 量1
交货期10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地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人指定地点\、要求安装
备 注所有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是全新产品。
?发电机组 :
机组型号:200GF常用功率:200KW,备用功率220KW.
额定容量: 250KVA额定转速: 1500rpm
额定频率: 50HZ接线方式: 三相四线制
功率因数: 0.8(滞后)机油容量:28L
额定电流: 360A燃油耗率(100%负载): 205g/KWh
输出电压: 400/230V机组重量: 2000kg
启动方式:电启动 外型尺寸:2600×1000×1700(mm)
?柴油机 :
润滑油型号:CD级以上或专用机油
型号: 冷缺方式 :闭式水循环
产地: 供油方式: 直喷
缸径/行程: 114/145 mm 调速: 电子调速
气缸数: 6 启动方式: 24V电启动
排列方式: L型 燃油型号 :0#/-10#轻柴油
进气方式:废气涡轮增压中冷 柴油机最大功率:245KW
?发电机:
励磁方式:无刷自励调压方式: AVR(自动调压)
电机材质: 全铜绝缘等级: H
环境 温度:≦40度 防护等级:IP22
额定电压: 400/230V相数/接线:三相四线Y型
频率: 50HZ额定转速:1500RPM
频率调整率(%):≤±0.5(稳态)电压调整率(%):≤±0.5(稳态)
±5(瞬态) +10~-15(瞬态) 频率稳定时间:≤5S 空载电压整定范围为95-105%U
功率因数:0.8滞后作方式:连续(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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