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实况信息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实况信息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项目名称:新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实况信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实况信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气象数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我单位在气象监测和预报方面的需求,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评估,我们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疆气象台采购相关产品。新疆气象台作为新疆气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着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在新疆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在采购气象相关设备、系统和服务时,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确保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稳定性。其数据服务产品,不仅反映了气象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技术水平,还直接关系到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在气象领域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应用价值,其他供应商在数据安全传输、数据质量和数据服务能力方面都具有重要隐患,新疆气象台是本项目所需气象数据的唯一可靠来源,能够保障项目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本次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4月份至9月份的网格实况降水及气温数据(24小时),以及48、72小时的预报数据,同时还包括夏季高空0℃线高程、积雪量数据等相关技术参数。这些技术参数对于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于这些技术参数涉及到复杂的气象观测和预报技术,目前市场上只有新疆气象台作为权威的气象机构,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及采购内容,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我单位需求,故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同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确保获得的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既满足我单位实际需求,同时也避免采购到市场上质量参差不齐的数据,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的相关法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
地址:乌鲁木齐建国路3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强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贾倩倩
联系电话:150*****206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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