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4-2026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3-13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2024-2026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4-2026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编号:JSTCC**********

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并建立不超过19家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库,在后续分期发行过程中,每期发行时在库中动态选择主承销商(一般每期10家左右)组成主承销团。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19家,若合格供应商数量N低于或等于19,则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为N-1。其中银行类主承销商占70%、券商类主承销商占入围供应商数量30%(如有小数点,则银行类主承销商数量向下取整,券商类主承销商数量向上取整)。示例: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为19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8家,其中银行类供应商12家,券商类供应商6家,以此类推。当某类主承销商合格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比例上限时,由另一类主承销商进行补足。

特别说明:本项目因故存在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宣布终止采购本次采购的权力。投标人投标即表明接受上述风险,同意在项目终止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向招标人要求任何补偿和赔偿。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分行/分公司),须提供总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同一家总行/总公司只能自行或委派一家分行/分公司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行/分公司投标,应同时提供总行/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行/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

(二)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证明文件签署日为准),具有以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身份参与过境内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或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券发行的业绩案例(提供主承销协议及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的复印件)。

(三)投标人如为券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实现了非政策性金融债承销规模 500 亿元以上的承销规模(以Wind资讯2022年度和2023年度非政策性金融债承销数据合计金额为准,提供相关Wind资讯数据截图)。

(四)投标人原则上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招标人的关联方,须遵守商业原则及监管相关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五)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八)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九)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十二)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及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十三)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及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七)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31.8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boc-leasing.com/)、(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e://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金采网(http://www.cfcpn.com)进行发布。

六、开标及投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及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

投标人可以选择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选择现场递交,现场递交仅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收件人(任意一人):梁岩,手机:136*****182;杨友伟;手机:157*****985

邮寄包装要求:最外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须预留出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密封完好性(建议采用快递公司指定的快递箱进行邮寄)。投标人因为邮寄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邮寄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密封不完好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导致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前与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进行联系,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A。

邮 编:******

联 系 人:叶逢春、韩远珍、叶子超、梁岩

联系方式:195*****682185*****186

传 真:025-********

电子函件:180*****628@qq.com">180*****628@qq.com


标签: 债券发行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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