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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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询
比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2406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询比文件正文,招标人为河南空
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主要包括:
兴瑞办公区、迎宾大道三个节点、区内高速上下口、进出航空港区主干道(华夏大道、梁州
大道、太湖路、东海路、迎宾大道等)、管委会园区南侧 2 栋楼、梅河公园、香湖湾商业街
区、高铁会展片区、医学城片区、重点企业及周边等重点区域亮化提升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以下三项中的任一项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企业
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
证明,至少包括 2024 年 03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
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
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有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照明设计
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5.信誉要求:
5.1 响应人及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
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5.2 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
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
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6 月 17 日-响应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3 响应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
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
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6.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询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2 响应人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响应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3 月以
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
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证明)。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
口向西 200 米路南 15F)。(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
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七、其他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已具备相
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
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
2.项目编号:XDEC-A20240607
3.项目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主要包
括:兴瑞办公区、迎宾大道三个节点、区内高速上下口、进出航空港区主干道(华夏大道、
梁州大道、太湖路、东海路、迎宾大道等)、管委会园区南侧 2 栋楼、梅河公园、香湖湾商
业街区、高铁会展片区、医学城片区、重点企业及周边等重点区域亮化提升工程。
4.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服务,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配合等工作内容。
5.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供项
目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
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8.响应有效期:90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
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以下三项中的任一项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企业
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
证明,至少包括 2024 年 03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
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
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有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照明设计
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5.信誉要求:
5.1 响应人及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
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5.2 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
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
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6 月 17 日-响应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3 响应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
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
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6.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询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2 响应人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响应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3 月以
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
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证明)。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文件: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
南 15F)。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文件申
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响应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
4.询比文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
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600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 4 号楼 2 楼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4 年 06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 4 号楼 2 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7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 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亮化提升 航空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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