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维修监理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维修监理招标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维修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维修项目已由日喀则市财政局(日财评审〔2023〕369号)批准,比选人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LED平板灯:84套、拆除及新建铝合金天棚:635.28㎡、拆除吸顶灯:624套、拆除门窗:23樘、拆除及新建灶台:240㎡、拆除外窗:1198.26㎡、铲除抹灰面油漆涂料:5308.2㎡、防滑地砖:539.64㎡、吸顶灯:456套、钢质防盗门安装:7.2㎡、隔热断桥铝合金窗:1368.40㎡更换厨房洗涤槽及水龙头:84套、更换蹲便及水箱:72套、更换水表:48套、更换洗面器:48套、铲除及新装地面砖:501.6㎡、铲除及新装墙面砖:3087.36㎡、墙面抹灰层:8808.2㎡、浴霸84套、给水管DN15:384M、给水管DN20:280M、排水管DN50:288M、排水管DN75:144M、排水管DN110:360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项目总投资:252.42万元。

3.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4.建设工期:75日历天。

二、比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比选范围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维修项目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3.工作期限: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

4.监理预算资金:以评审价格为准,价格低者竞选。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市政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共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4.比选最高限价为:4.74万元;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报名

比选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3日(上午10:00-13:00或下午15:30-18:30),前往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103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胶装成册密封后提交,逐页盖章):

1.公司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经营范围符合;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5.监理人员数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完成的至少一个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8:30之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2.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6月13日18:30之前与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联系。

六、评标方式

本次比选将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14号

联 系 人:刘红泽 185*****336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周转房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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