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高李村长者驿家社会化运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如皋市磨头镇高李村长者驿家社会化运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6-015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08点32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2024-06-0150
项目名称:
磨头镇高李村长者驿家社会化运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0(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邀请相关有资质的运营单位参加长者驿家建设和管理标准中运营要求执行到位,并通过上级部门的考核。1、人员配备:1.中标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食品安全员)不少于1名2.根据托养服务对象人数,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开展照料3.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社工等(可兼职) 2、日常管理:中标方负责磨头镇高李村长者驿家运营的环境卫生、内务整理、整体保洁;文化氛围和环境装饰的营造;老人到中心的活动服务、秩序管理、服务老人群体界定和登记、服务人员的签到方式和人次管理;重要节日的活动组织,活跃区域内老年人的娱乐生活;制定科学营养的膳食,为60-80以上长者的日常助餐服务;同时还提供全托、短托、日间照料、生活照料、上门照料、便民应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医疗康复、康复护理、安全服务、家庭支持等服务项目。 3、服务方式:中标方按照“经常性免费服务+增值性收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增值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价格。 4、资产管理:中标方运管期间自行添置的资产归中标方所有,中标方可自行处置管理。 5、场地使用:应该充分考虑项目所属为民办实事事项和兼顾的公益性及互 助社区养老的普惠性予以免费使用。 6、日常监督:中标方接受属地政府、市民政局的日常监管、业绩考核。 7、补贴享有:因中标方在运管期间自行投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的相关建设补贴归中标方享有。②相关长者驿家运营补贴由中标方享有。对正常开展睦邻点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和助餐的须达到《关于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资金扶持的暂行办法》(皋民发〔2018〕44号、皋财社〔2018〕 8号)有关评估标准【村(社区)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服务不少于330天,月服务对象不少于100人,每日服务对象不少于50人次;助餐点日均助餐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长者驿家建设和管理标准中运营要求执行到位,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考核标准。 8、中标方负责后期长者驿家改造提升,自行实施招标后改造,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上级部门的建设补助。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8点32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五楼评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7日08点32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五楼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0
名称:如皋市磨头镇高李村长者驿家社会化运营
地址:如皋市磨头镇高李村
联系方式:138*****759
名称:0
地址:0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高彬
电 话:138*****759
标签: 长者驿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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