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下放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下放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务办字〔2023〕83号)有关要求,巨鹿县行政审批局现对原下放乡镇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如下调整:

对原在我局和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县乡通办”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自2024年6月8日起收归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不再办理,办事群众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109号政务中心一楼西厅企业开办专区

联系电话:0319-*******

本公告所示内容自2024年6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标签: 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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