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钟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现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广大居民朋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广泛征求意见。


有修改意见或认为文件中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附相关依据于2024年6月27日之前发送至钟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箱:zsqxzzfjd@163.com,需注明回复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在本通知附件中,可以下载。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明芳


联系电话:*******

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附件1: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doc

附件2: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 区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4:钟山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止、宣布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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