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资金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资金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确保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资金使用安全,加快推进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工作,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拟委托1家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分调蓄池工程和输水管线工程两部分实施。调蓄池工程涉及新乡县工程建设用地740.60亩,其中永久用地面积428.67亩、临时用地面积311.93亩,占压影响专业项目设施4处等,征迁安置补偿投资6921.1539万元。输水管线工程涉及新乡县和卫滨区,征迁安置投资1912.7万元,其中新乡县涉及4个乡镇12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2.72亩,临时用地940.67亩,占压机井29眼、零星树木*****株、坟墓176冢,占压影响小型工商企业4个,各类专业迁复建62条,征迁投资1625.53万元;卫滨区涉及1个镇(区)3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0.85亩,临时用地55.80亩,占压机井3眼、零星树木6349株、坟墓15冢,征迁安置补偿投资134.53万元。
调蓄工程征迁安置投资共计8833.8539万元。
二、项目采购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资金审计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17.6677万元(含税费)
三、服务内容及时间要求
1.服务内容:对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涉及的新乡县、卫滨区及新乡太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截至2024年5月31日前的征迁安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查询网站自动跳转链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亦认可。)“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磋商文件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磋商响应函
1.2报价一览表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授权委托书
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6采购项目承诺书
1.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8投标承诺函
1.9商务部分
1.10技术参数偏离表
1.11技术部分
1.12服务承诺
1.13其他资料
附件
2.竞争性磋商报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填报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审计成果最终确认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后,其成交金额将作为供应商的结算依据,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
(二)磋商文件送达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
(三)送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北7楼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盘)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写明内容,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二次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二次报价授权书。
七、 磋商
1.磋商时间和地点
同上第五项第(二)、(三)款。
2.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和资格性评审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现场公开唱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并以前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评审
1.竞争性磋商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九、纪律和监督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联系人:孙运
联系电话:0373—*******
183*****592

附件1:评分细则.wps
附件2:报价单.wps

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南水北调 调蓄 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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