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红塔公司2024年第二批闲置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一汽红塔公司2024年第二批闲置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新厂区及麒麟区三宝镇老厂区内闲置废旧物资一批向社会公开处置,欢迎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到我公司踏勘实物后参与竞报价。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该批闲置废旧物资为我公司新厂区、老厂区产生的钢铁材质废物料。具体情况如下:
二、重要事项提示:
1、销售方销售的是报废的废旧物资,所销售的物资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不保证所销售的报废废旧物资是可用的、合格的,不对其数量、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要求购买方慎重考虑,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2、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切割费、破坏费用、装卸费、运输费及设施材料费等由购买方负责,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购买方自行负责。
3、回收过程中安全、消防责任由购买方负责。
三、购买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销售许可证》或《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或《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
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有但不限于废旧金属回收、处理等项目;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废旧物资销售方式:
按竞价确定的销售价格过磅称重销售。
五、废旧物资销售价格:
销售方设置最低销售价2425元/吨(含税)。销售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从2425元/吨往上竞价,与出价高者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废旧物资销售协议》为销售方的格式合同,合同文本详见附件一。
其中外购件中有泡沫板、耐火砖、保温砖等11项物资,按879元打包价并入本次废钢销售中处置,由取得购买资格的废钢回收商处理。购买本批钢铁材质废物料必须同时购买处置以上 11项物资。
六、安全责任:
1、拆除、破坏、装运过程中的安全、消防责任由购买方负责。与购买方另行签订《外来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文本详见附件二。
2、购买方在回收过程中遵守销售方厂区管理规定。由购买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由购买方负责。
七、闲置废旧物资处置流程:
1、公告期:2024年6月 13日至2024年6月19日为闲置废旧物资处置公告期。
2、现场踏勘时间:意向购买人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6月17日。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874-*******、137*****162。
3、竞价报名:
意向购买人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到一汽红塔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368号一汽红塔公司办公大楼904号。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874-*******、137*****162。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购买人自行下载《一汽红塔公司2024年第二批闲置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第一轮)》(报价单见附件三),按要求填写、打印、签章密封后递交到一汽红塔公司综合管理部。
本次闲置废旧物资处置竞价需交纳交易保证金*****元。销售方提供交款银行、账号给意向购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购买方存在以下行为, 销售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1)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意向购买人撤销报价文件的;
(2)不按销售方安排参加现场竞价的;
(3)低于最低销售价报价或者不报价的;
(4)取得购买资格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交易保证金取得购买资格转为协议履约保证金,所购买废旧物资回收完毕后转为货款结算;未中选的意向购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竞价报名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17:00前。递交报价单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可参与我公司本次闲置废旧物资处置竞价。
4、现场公开竞价:
预定2024年6月 21日进行现场公开竞价。具体事项以销售方通知为准。
参加竞价的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竞价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竞价人身份证;携带单位公章,自带钢笔或碳素笔。
(1)有3家及以上意向购买人时,进行二轮报价:
第一轮报价为纸质密封报价,意向购买人递交的报价单现场开封公布。第一轮报价只能大于、等于最低销售价2425元/吨。报价高的3家进入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采取现场填写报价单的方式,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出价最高者取得购买资格。若出价最高者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报价相同的现场填写报价单直至确定报价高者。
(2)只有2家及以下意向购买人时,采取议价的方式确定购买人及购买价格,出价最高者取得购买资格。
(3)取得购买资格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购买资格,扣除竞价保证金。由另一家报价高的意向购买人递补购买资格。依此类推,报价高者递补购买资格。
5、签订合同:
确定购买人后,与购买人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及《外来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按最低销售价2425元/吨,预计256吨计算,购买人预付货款******元。预付货款在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2日内支付。回收完毕按实际回收过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若回收过程中数量超过256吨,则估算再次预付货款。
6、废旧物资交付:
清理回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点-16点30分。整个清理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切割费、破坏费用、装卸费、运输费及设施材料费等购买人自负,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购买人自行负责。销售方进行叉车配合。
该批废旧物资提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368号一汽红塔公司新厂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一汽红塔公司老厂区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教场东路53号曲靖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一汽红塔公司车架车间。
过磅称重在我公司新厂内进行,新厂最大称重为50吨,新厂货运车辆由我公司3号门进出。由于我公司新厂及曲靖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城区,货运车辆受交通管制,只能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7点期间进出。老厂位于三宝镇,距离新厂10公里左右,货运车辆不受交通管制。
废旧物资保管单位负责按废旧物资移交清单向回收客户移交废旧物资,配合回收客户装车,过磅监督,开具废旧物资出门凭证。废旧物资移交清单双方签字后备查。
本批闲置的废旧物资中的外购件、三包旧件必须切割破坏。由销售方监督购买方按破坏标准现场进行破坏处理,并留存图片备查。 破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材料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7)结算
废旧物资回收完毕后结算预付货款及协议履约保证金,开具发票。
此公告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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