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重组全能核酸酶标准物质项目征集公告
中检院关于重组全能核酸酶标准物质项目征集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标准物质原料项目进行公告,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检院重组全能核酸酶标准物质项目
货期要求:1个月 (有效期在21个月以上)
原料征集形式:赠予
征集需求:
品种名称 | 原料形式 | 规格 | 数量 |
重组全能核酸酶 | 液体 | 100μl/支 | 1000支 |
技术要求:
重组全能核酸酶:(1)该品种在GMP条件下生产;(2)SDS-PAGE纯度应大于99.0%,蛋白浓度0.2mg/ml,鲱鱼精子DNA法测活性大于250 U/μl,比活大于1.1*106U/mg蛋白,内毒素<0.25EU/1000U,蛋白酶活性无检出;微生物限度<10CFU/******U。(3)规格:100μl/支,分装精度小于5.0%,并提供含量均匀度数据;(4)提供样品质检报告,检测SOP,检测方法经过验证,底物质量经过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征集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
符合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命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2.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盖章密封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
3.报名和邮寄时间截止至2024年 6月20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原料评估情况综合考虑,后续公布原料供应商名单。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
联系人信息:
序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陈睿 | 010-******** | *********@qq.com |
2 | 孙悦 | 010-******** | sunyue@nifdc.org.cn |
附件:
1.标准物质原料项目报名表
2.供应商报名响应文件
中检院
2024年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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