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醇配套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醇配套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醇配套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Q-ZBB-********-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醇配套管道安装工程已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5万吨无水乙醇项目提供配套的水、蒸汽、气体等工业原料,来自煤化工厂区内各分厂的共计18条管道(图纸号:05EN*****D-0000-ST-50-0001至05EN*****D-0000-ST-50-0040),包括管道安装、管道的探伤、管道上阀门的安装、管道试压、管道防腐及保温、压力管道报验及监检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或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近五年(自2019年5月以来)有三个及以上类似规模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五年(自2019年5月以来)有二个类似(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9.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电专业/机械专业等相应或相关专业,近五年(自2019年5月以来)有二个(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11.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11.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11.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1.6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7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6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2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按标段(包)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名称及招标编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六、其他

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招标方定合同工期为45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结算方式:按照每月完成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款,单位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竣工决算经甲方批复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保留时间为整个项目竣工后一年)。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投标标段(包)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例如: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醇配套管道安装工程YCYQ-ZBB-*****611-0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 账 号:16 535 1010 4000 9912

6.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五日内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0370-*******】。

7.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0370-*******

企管:0370-*******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业务联系人:贾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0-*******/*******

招标部门联系人:陈女士/周女士

电 话:0370-*******


标签: 乙醇配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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