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破13号关于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补正公示
2023苏01破13号关于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补正公示
2023年8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普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锐普德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锐普德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经调查依法对职工债权进行了审查。2023年10月13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认定情况在全国破产企业案件重整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10月29日止。
公示期满后,职工并未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提出异议,后管理人在复核职工债权过程中发现一处笔误,特此更正:职工刘云飞欠付工资存在笔误,修改“*****..25”为“*****.25”,综上,职工债权数额变动为职工工资合计******.75元、经济补偿金费用合计******.51元,总额为******.26元,其余无变化,特此补正公示,如有其他异议请联系管理人。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9-2号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陶律师,187*****589。
特此公示。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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