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ZNZ********-1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元
最高限价:******.40元
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注:请随时关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30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0*****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rememeberly@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宝地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6-*******
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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