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宁河区第二小学操场周边硬化改建旗台及新建自行车棚工程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2CLX2B-2024-06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第二小学操场周边硬化改建旗台及新建自行车棚工程已由项日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衡第二
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第二小学操场周边硬化改建旗台及新建自行车棚等工作内容,具体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第二小学操场周边碳化改建旗台及新建自行车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第二小学操场周边硬化改建旗台及新建自行车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钠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提交的藏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戴全投
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
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到2024年06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发售,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未购买碰商文件的
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
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2)报名时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最广场(3-2
栋)203室。(4)碰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众减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
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众减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
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没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二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二小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东波道与东风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70米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22-6957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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