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再生、处置年度服务商库项目采购公告
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再生、处置年度服务商库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再生、处置年度服务商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再生、处置年度服务商库项目
(三)、预算金额:937.5万元(按2年计)
再生炭限价(以绝干再生得碳计):≤RMB 7000 元/吨(含13%增值税);
处置炭限价(含水率≤45%):≤RMB 1000 元/吨(含6%增值税)
(四)、数量:
再生数量:660吨/年
处置数量:45吨/年
(以上数量不构成最低量承诺)
(五)、合同期限:1+1年(先签订一年服务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招标人要求续签,中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招标选取五家(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三家不足五家,则全部入选,如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颗粒炭再生、处置服务商建库。
合同期内,当招标人每次需再生颗粒炭时,会将其需再生的颗粒炭先取样交予库内服务商分析和试验再生,其再生后的主要恢复参数若不低于表一要求,则服务商填写再生后的主要恢复参数(见表二)并承诺此表参数为交付再生碳的最低指标,招标单位根据服务商的承诺指标结合本次投标报价等按综合考评表(表三)评分排名,向得分最高者发出该批次颗粒活性炭再生服务委托。
获得再生服务委托者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构成合同违约。如前顺位服务商无法完成再生,由库内其他服务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位替补。替补者亦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构成合同违约。
表一:再 生 炭 恢 复 参 数 基 本 要 求 项目 | 再生炭要求值 | 检测方法 |
得炭率 | ≥70% | 去除水分后的得炭率 |
碘值(mg/g) | ≥900 | GB/T7702.7-2023 |
亚甲基蓝值(mg/g) | ≥150 | GB/T7702.6-2008 |
灰分(%) | ≤10 | GB/T7702.15-2008 |
水分(%) | ≤3 | GB/T7702.1-1997 |
强度(%) | ≥90 | GB/T7702.3-2008 |
装填密度(g/l) | 500±50 | GB/T7702.4-1997 |
粒径(8-30目)(%) | ≥90 | GB/T7702.2-1997 |
pH | 6-9 | GB/T7702.2-1997 |
漂浮率(%) | ≤0.5 | GB/T7702.2-1997 |
比表面积(m2/g) | ≥950 | GB/T7702.21-1997 |
总磷 | 活性炭不得释放磷,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磷酸法 | |
活性炭种类及要求 | 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不得掺入非招标人所提供的活性炭) |
*1、GB/T 7702《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等检测方法发布或更新,应按照最新检测方法实施检测
表二:再生炭主要恢复参数表
再生单位 | (全称) | |
样品编号 | 示例:********-101 A(招标人统一按照炭罐编号) | |
试验日期 | ||
种类 | 指标 | 数值 |
待再生 废活性炭 | 废炭碘值(mg/g) | |
废炭亚甲基蓝(mg/g) | ||
废炭含水率(%) | ||
再生 活性炭 | 中标单价(元/吨) | |
再生炭恢复碘值(mg/g) | ||
单位碘值成本(元/kg 碘值) | ||
再生炭恢复亚甲基蓝(mg/g) | ||
单位亚甲基蓝成本(元/kg 亚甲基蓝) | ||
得炭率(%) |
*1.上述指标均由服务商再生试验后自行检测并填写数据,且本数据将作为该批次再生活性炭交付时验收的最低质量要求;
表三:再生炭综合考评表
样品编号 | 示例:********-101 A (招标人统一按照炭罐编号) | ||||
项目 | 企业1 | 企业2 | 企业3 | 企业4 | 企业5 |
单位碘值得分 (最高50分) | |||||
单位亚甲基蓝得分 (最高30分) | |||||
得炭率得分 (最高20分) | |||||
综合得分 (最高100分) | |||||
拟推荐再生单位(综合分数最高) | 企业i |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满分100):
1、企业i为再生炭企业名称(全称)。
2、企业i再生炭单位碘值成本(元/kg碘值)=中标单价(元/吨)÷再生炭恢复碘值(mg/g)。
3、企业i再生炭单位亚甲基蓝成本(元/kg亚甲基蓝)=中标单价(元/吨)÷再生炭恢复亚甲基蓝(mg/g)。
4、企业i再生得炭率=(返回炭重量×(1-再生炭含水率))/(湿废炭重量×(1-废炭含水率))×100%,相关含水率以甲方取样检测为准。
5、企业i综合评分=企业i再生炭单位碘值成本分数+企业i再生炭单位亚甲基蓝成本分数+企业i再生炭得炭率分数。
(1)企业i再生炭单位碘值成本分数=MIN(企业1、企业2…企业n)÷企业i再生炭单位碘值成本×50,最低值为基准数。
(2)企业i再生炭单位亚甲基蓝成本分数=MIN(企业1、企业2…企业n)÷企业i再生炭单位亚甲基蓝成本×30,最低值为基准数。
(3)企业i再生炭得炭率分数=企业i再生炭得炭率÷MAX(企业1、企业2…企业n)×20,最大值为基准数。
2、处置
当某批次重复再生的废活性炭经过库内服务商试验再生,所得到的恢复参数均无再生价值,经招标人分析判断后,可决定将该批次废炭做为危废,交予库内服务商中该批次处置费报价最低者处置。
库内服务商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构成合同违约。如前顺位服务商不能完成处置,则由库内其他服务商按其处置费报价从低到高顺位替补。替补者亦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构成合同违约。
即:再生炭费用=交付再生炭(绝干)数量 X 再生炭单价
式中:交付再生炭数量=交付再生炭(湿炭)量 X (1-含水率)
交付再生炭(湿炭)量:以招标人自备地磅称重值为准
含水率:以招标人实测值为准(如中标人有异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
即:处置炭费用=废炭(湿炭,含水率约45%)数量 X 投标单价
式中:废炭数量以招标人自备地磅称重为准
本项目账期为6个月,即每月产生的应付款在第6个月后开始支付,如此滚动,直至付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江苏省当地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危废代码必须包括HW49 900-041-49)且其许可证中年核准经营量不小于本项目年需求量(660吨/年);
(2)投标人必须具以下业绩:2021年6月以后,污水处理厂活性炭(危废代码HW49 900-041-49)处置利用项目业绩1个。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处置合同中必须体现废活性炭危废代码,招标人有权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①以上资料由投标人出具确保真实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被发现为达到参加投标的资格要求而提供虚假资料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
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合格单位与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投标人需进行网上和线下投标报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与城建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陈工,电话:134*****005)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缴纳截图登陆“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进入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线下报名的视为自定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项目投标方https://cg.sz-water.com.cn/”。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 https://cg.sz-water.com.cn/)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五路6号
联系方式:18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4*****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龙
电话:189*****988
标签: 服务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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