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接收站围墙及道路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喀什接收站围墙及道路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接收站围墙及道路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喀什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0: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2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1室 | ||
预算金额 | ¥4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樊工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佑铭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俊杰 180*****646 |
项目概况
喀什接收站围墙及道路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MH-GK-2024-05
项目名称:喀什接收站围墙及道路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樊工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佑铭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222室
联系方式:郭俊杰 180*****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 话: 0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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