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三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A厅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XGJ-2024-0612
项目名称: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8,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污水处理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8,500.00 | 808,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A厅2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朗鑫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朗鑫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人领取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三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人行大街中段环卫队院内
联系方式:138*****321
名称:朗鑫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A厅22层
联系方式:177*****048
项目联系人:李攀
电话:177*****048
朗鑫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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