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高陵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高陵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高陵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X202*****007

项目名称:高陵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7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 政府采 购政策功能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注意事项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袋密封,电子版贰份(U盘2份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

2)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农技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杨、王怡

电话:029-********

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标签: 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验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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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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