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机构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机构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万宁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关于印发万宁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检测、农技人员技术技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现对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目标

对我市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按照实际参训人数为准)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业务培训,其中线上培训16小时,线下培训24小时。通过培训,使各级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和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提高监管的政策法规水平及业务能力;使各级检验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操作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技能以及抽样监测方法;使各级农技人员更加丰富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有效地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病虫害防治。

二、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包括课程资料及文具,培训场地租赁,教师课酬、交通、食宿费,学员、工作人员餐饮,外出实训交通费,劳务及其他费用等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培训预算经费*****元,培训经费按照实际参训人数和培训标准支付。

三、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相关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八)愿意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四、培训内容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子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含农业投入品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及要求;

3.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应用;

4.农产品抽样检测、监管员巡查检查相关知识及要求;

5.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的培训、应急处置的演练;

6.实地观摩学习。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机构要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现场实训、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质效,保证学员对培训活动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5%。

(二)授课教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做好培训班培训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做到培训台账规范完整、分类清楚,培训结束后30日内向我单位提交培训台账、总结报告等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材料。

六、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培训实施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报价函及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佐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报送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

七、遴选程序

由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优后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万宁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机构。

八、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迎宾大道第二行政办公区万宁市农业农村局501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菊0898-********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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