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403破2号关于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豫0403破2号关于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豫同信破管字第06号
2024年5月10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4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对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同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4)豫0403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同信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经卫东区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3日,在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0FKKU3H,法定代表人:王廷法,注册资金3000万元,住所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神马大道东段北侧(电气装备科技产业园西500米),主营业务:环保与节能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推广与应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治理设备的研发、成果转让;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脱硫脱硝VOCs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设计、安装、承包、运行管理;环境治理设备的设计、安装、承包、运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空气污染治理材料;金属及非金属管道及配件、机电产品、矿用通风安全产品、机械设备、建材、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二、工作范围
(一)对同信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同信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同信公司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同信公司负债情况;
5.审计同信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同信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核查同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同信公司财产等情况;
(二)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
(三)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四)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五)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六)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程序工作中涉及同信公司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七)全面协助管理人核查同信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八)处理同信公司破产清算事务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管理人账户的日常管理,提供同信公司清算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同信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如有);
(九)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资质和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二)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低于3名;
(三)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如参与过同信公司验资、审计等财务工作等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情形。
(四)如同信公司无任何资产,有可能无法支付审计费用,可接受此风险的优先考虑。
四、承诺事项
(一)承诺在接收委托后7月12日前完成财务审计报告的初稿递交管理人,并根据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时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承诺先行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经管理人向法院报备后,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确认后予以支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一)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机构和人员从业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五)报价方案及“同意管理人按取得涉案财产进度分批或一次性支付报酬”;
(六)确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材料一份。
六、评选方式
1.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综合报价和工作方案等情况择优选定中标机构。
2.如接管后发现同信公司不符合审计要求,管理人有权取消遴选结果。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二)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中房印象听雨苑3号楼901房间;
(三)联系人:肖女士 177*****800;
(四)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时止。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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