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MQ[CS]*******、《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1(《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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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其他服务 | 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 1(项) | 否 | 完成《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工作相关材料提交 | 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支持远程磋商。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4-06-12 至 2024-06-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6-24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时间:2024-06-24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76号
联系方式:0598-*******
名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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