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采购窗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采购窗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采购窗帘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采购单位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和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1: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买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03-*******
采购单位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买老师、0903-*******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89号新丰大厦A座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183*****735

项目概况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采购窗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TZB-2024-004

项目名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采购窗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部分教学楼安装加厚阻燃遮光窗帘布和其他配件(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提供公司近6 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交);(4)提供公司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材料(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市康达路256号鸿源酒店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市康达路256号鸿源酒店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联系方式:买老师、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89号新丰大厦A座1002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183*****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买老师

电 话:  0903-*******

 

标签: 分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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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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