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北门旅社提升改造公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北门旅社提升改造公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北门旅社提升改造公寓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1: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8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彤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996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南熏路西湖人家北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彤 135*****9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瑞瑞 181*****958 |
项目概况
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北门旅社提升改造公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2024-ZC023
项目名称: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北门旅社提升改造公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防盗门13.92m,隔热断桥铝合金窗149m,钛镁合金门37.59m,窗帘38m,橱窗34.2m,衣柜19m,双人床19张,容置物架19个,石材窗台板10.5m,塑胶地面35.96m,塑料板踢脚线338.1m,装饰材料475.02m,水暖基础设施材料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灵武市南熏路西湖人家北门
联系方式:杨彤 13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吴瑞瑞 18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彤
电 话: 135*****996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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