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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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预算具体要求
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2027年)159.8万元/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座机
邮箱
传真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
2024-2027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ZB-24W0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
2027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8万元
/年,招标人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202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
2027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
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或按下述流
程获取(1)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
附件)发送至king6923@163.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2901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2901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山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71-65235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银杏楼29楼
联 系 人: 明芬妍、广廷燕
电 话: 0871-63857007
电子邮件: king69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
-2027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云南
省 省 级 公 务 用 车 综 合 保 障 服 务 平 台 公 车 委 托 管 理 (2024-
2027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ZZB-24W006
1.2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2024-2027年)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具体要求
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
务平台公车委托管理
1

59.8万元/年
(2024-2027年)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1.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总价即为第一年的合同总价。一年合同
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合同,重新采
购;其他情况参照《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
(云财采〔2015〕16号)和《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
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1.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内。
1.7报价方式: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或2021年~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
3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税款/费款所属时期
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
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
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提供供应商非联合体声明原件。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9:00
~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3获取方式:持《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
银杏楼29楼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或按下述流程获取
(1)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发送至
king6923@163.com邮箱;
(2)致电13078701241进行邮件确认、缴费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时间:2024年6月25日09:00~09:30
4.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30
4.3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2901会议室。
4.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5.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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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会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2901会议室。
6、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35866
采购代理: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银杏楼29楼
联 系 人:明芬妍、广廷燕
电 话:0871-63857007、130787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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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座机
邮箱
传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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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方案(
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19号)要求,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管理省级公车平台车辆,为省
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保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按省公车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数199辆委托管理。
(二)本项目首次移交委托管理公务车辆共计193辆,其中,轿车(5座)109辆;越野车(5-
7座)59辆;商务车(7座)16辆;面包车(10-14座)6辆;中巴车(20-30座)3辆。
(三)委托管理服务期间,根据省公车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采购人可对已委托管理公务用车进行
适当增减,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超过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199辆。
三、项目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委托车辆的停放管理。
2、负责委托车辆安全管理。
3、负责委托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及年度检审。
4、负责提供委托车辆专职驾驶员服务。
5、负责委托车辆日常调度及驾驶员调配。
6、负责委托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核算工作。
7、负责委托车辆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
8、负责委托车辆应急保障工作。
(二)供应商具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
救援预案;道路旅客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车辆自燃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冬季(恶劣天气
)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雨季、汛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反恐怖防范工作应
急预案;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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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管理车辆拟停放场所,至少能满足199辆车辆的停放(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交通
便利。
(五)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相对独立的车辆停放场所,场所应做过地面硬化,有相应数量的车棚或
车库;或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地面硬化、3个月内搭建相应数量的车棚或车库。
(六)自有驾驶员:
1、供应商应拥有不低于托管车辆总数三分之一的自有驾驶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关于自有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犯罪、无吸毒史、身体健康的承诺书。
(七)项目负责人:具备人员类别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八)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为本项目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
四、其他要求
1、标的数量:1项。
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总价即为第一年的合同总价。一年合同期满且经
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合同,重新采购;其他情况参照《财政厅关
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财政厅关于合同履
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内。
4、应急指令响应:成交供应商应按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提供车辆
保障。
5、监督与管理:成交供应商应接受省级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平
台各项规定。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云南省省财政有关规定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日常开支进行核算。
7、近3年来供应商具有为省市党政机关、军队等单位大型活动提供车辆服务保障经验。
五、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六、项目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和《采购合同》条款要求进行
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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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障服务 公务用车 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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