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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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47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本项目选择12
家配餐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载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
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
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集体用餐配送”,投标
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应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或
[2022]6号)文件等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超
过3年)或业绩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开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超过3年)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信用良好,代理机构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天津市市场主
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面
违法市场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在天律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行
政处罚信息公示(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xzcfxxgs//
sjxzcfxx//)中没有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
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1000平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提供加工场地的平面图
(须满足上述食品处理区的分区要求)及实景照片,场地如为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房
屋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场地如为租赁须提供有效期
内的粗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书(租房协议承租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房屋产权证书上的房
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须为租房协议出租方名称一致,租房协议至少包含双方名称及盖章、租
赁期限、使用地点、面积等内容)。
6.投标人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任、贮存的场所和
设施设备,提供场所和设施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或设施设备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可在天津市外环线内合法行驶,
提供车辆照片(车牌号码须清嘶可见)、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人员任命书并加盖公章。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
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营养指导人员或注册营养师,提供营养师证书及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9。投标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须将食品加工、烹任、分餐、洗消等关键操作过
程的视频信号接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服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代表监督,
配备的监控系统,视领要保存90天以上,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
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惠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供承
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保人须投保不少于500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若未投保须书面承诺中标后立即
投保不少于500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加盖
公章。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CCP)认证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络查询有效截图加盖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
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m.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前往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
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本项目选择12家配餐
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和平区教有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22-271214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张忠义
电话:022-23717450-8005
电子邮件:xcsdyygse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似出义(签名)
德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标签: 校校外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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