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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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1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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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TY******-FW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08220102*****86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项目监理

2.2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99㎡,包括不限于建安工程、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外网工程、智能化网络工程、亮化工程、有线电视工程、临电正式电工程、消防工程、自来水工程、采暖工程等。

2.4 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以东,泰瑞街以西,规划路以南,林语路以北

2.5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阶段等提供监理服务。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项目备案及项目自来水工程验收等。

2.6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7 工程投资估算:******万元

2.8 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6人。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监理团队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竣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施工监理业绩。

3.6 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4年6月19 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 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 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 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 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长春润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安庆北路388号自立街道办事处208室

联 系 人:刘迪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1栋14楼

联 系 人:贾晶晶

联系电话:0431-********189*****902(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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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理招标 保障房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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