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林海水库枢纽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招采公告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林海水库枢纽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招采公告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林海水库枢纽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林海水库枢纽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林海水库枢纽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HW********

1.2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青坪经营所

1.3 采购范围:随车起重运输车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5 交货期:招标之后立即供货

1.6 质量要求:国家标准,由具有资格的行业检测部门负责试验。

1.7 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 元。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 450,000.00 元。(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裸车价及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等全部费用,车船税、购置税、保险费均由招标人承担)

四、报价方式:

4.1 货物总金额(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裸车价及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等全部费用,车船税、购置税、保险费均由招标人承担);

4.2 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所有货物的合计总金额,且每一项单价不能高于预算单价;

4.3 清单中的单价为货物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4.4 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4.5 清单中各型号货物合计金额均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裸车价及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等全部费用,车船税、购置税、保险费均由招标人承担。

五、付款方式:

5.1 采购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

5.2 合同签订后预付30%预付款(付款前供应商需要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设备进场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30%预付款支付后,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因卖方违约所产生的的违约金、赔偿等卖方应支付的款项,买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

5.5 买方如约履行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迟发货,否则视为违约。

六、质保条款

6.1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3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6.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保修不及时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成交供应商未支付的材料款中给予扣除。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采购人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未支付的材料款,采购人有向成交供应商追讨的权利,且扣除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保修责任。

七、交货地点: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林海水库枢纽项目施工现场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8.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8.6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7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10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文件附件(需下载));

9.2 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形式:电汇)。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

行号:309*****0028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十、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9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圆整(形式:现金或保函)。

10.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0.3 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 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562*****010*******

行 号:309*****002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10.4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 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11.2 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5%(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11.3 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11.4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将设备送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质保义务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保函。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7EXP8U7W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230*****575*********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成交供应商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联系人处,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十二、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1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9日13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止。

1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1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2.4 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12.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四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五、其他说明:

11.1 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1.2 对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1.3 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4 潜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 验收方式及标准为验收时乙方需提供所到货物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材料一致,最终数量以经买受人签收数量为准。

11.6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及电话联系,如有技术类问题请联系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经理。联系电话:152*****003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魏先生

电 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标签: 随车起重运输 枢纽 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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