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WT-RZLSF2016-015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资格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招标最高限价 |
1 | 公务用车鉴定评估服务 | 二家 | 2年 | 评估费500元/台 |
2 | 公务用车拍卖服务 | 一家 | 2年 | 佣金5%/台(买方) |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一包: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年度核查合格;
3、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日照市国资委认定的公物拍卖资质或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其他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并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公布的拍卖企业;
4、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
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07月08日至2016年07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一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二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
件和日照市国资委认定的公物拍卖资质原件或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其他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并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公布的拍卖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7月28日9:00至2016年07月28日09:30( 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区住建局1楼交易大厅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 :30(北京时间)。
2、地点:在日照市岚山区住建局1楼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中路
联 系 人:吴洪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联系人:金婷、尹妹
联系电话:****-*******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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