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贸促会邀请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公告

湖南省贸促会邀请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公告

湖南省贸促会邀请法律服务机构

共同参与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法院

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公告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简称:湖南调解中心)于1994年经中国贸促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以调解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的调解组织,是湖南省贸促会的内设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贸促会涉外法律服务职能,推动“枫桥经验”在商事调解领域的落地落实,积极参与构建全省“诉源治理”新格局,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各级法院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制定湖南调解中心入驻各级法院开展线下“诉调对接”工作具体方案

根据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各级法院开展线下“诉调对接”工作的目标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应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切实可行。

(二)协助建设高质量调解员队伍

协助湖南调解中心建立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高质量调解员队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商事调解服务,优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

(三)协助完善湖南调解中心管理机制

协助完善湖南调解中心的调解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调解案件的受理、调解员的调度、调解过程的监管、调解结果确认以及案件归档等,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和有序进行。

(四)不断创新调解方法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调解艺术和水平,提高调解成功率。

(五)宣传商事调解理念

协助湖南调解中心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商事调解理念,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商事纠纷,营造“互谅互让、诚信和谐”的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引导更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二、邀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与法律、调解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机构;

2.有固定办公场所、明确的负责人;

3.拥有开展工作所需的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二)优先邀请情形

应邀机构及管理团队在商事调解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或具有一定影响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禁止邀请情形

1、应邀机构或管理团队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

2、应邀机构或管理团队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的;

3、应邀机构的管理团队人员被开除公职的;

4、应邀机构或管理团队人员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三、邀请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2、报名方式:请申请者按邀请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diation@hnccpit.org。

3、联系人:郭毅恒 蒋文娟 联系电话:0731—********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履历;

3、湖南调解中心线下入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运营方案(四年)。

(三)资格审查

本会将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邀请全过程,对申报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办理邀请手续的取消邀请,由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本会将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邀请机构,在本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内无不良反映的,确定为入围对象。

(六)合作期限

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另行约定。

(七)其他

本会对获邀请机构不给予任何财政资金补贴,但本会可配合该机构向法院申报相关案件调解补贴,该调解补贴由运营机构自主管理,主要用于调解员报酬支付、诉调工作的开展及推动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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