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单位,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1.3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有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
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2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类似项目是指:包含轨道交通弱电系统相关内容的新建或改造项目的设计(证明材料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
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
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参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
本项目服务机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采购内容:
2.2.1 根据城轨集团的业务需求,需进行电子发票系统的专项设计,将开具、接收、应用电
子发票的建设模式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建议,保障城轨集团的正常开票并且实现乘客乘车
自助开票。
2.2.2 开展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如下:
2.2.2.1 本次设计范围自动售检票系统、多元化支付平台的改造及在办公网络系统中新设地
铁电子发票平台和电子发票与各系统间的接口设计。
2.2.2.2 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发票系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初步设计、用户需求书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2.2.3 乘客购票乘车后,满足乘客自助发起电子发票开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满足财务
部门在办公网络系统开具发票、发票冲红、发票查询等要求。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2.3 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工期预计 2 年。(具体
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
作实际需要。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
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
(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电子邮件:6358464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 李洁、艾克兰木·艾尼娃尔
电 话: 0991-7560783、1369938
电子邮件: 6358464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