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光塔街道“暖心家园”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光塔街道“暖心家园”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计生特殊家庭“暖心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计生协〔2024〕6号)、《关于印发《越秀区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越计生协〔2024〕4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光塔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暖心家园”项目的形式,推进我街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日常交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暖心家园”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照区卫健局及计生协要求,打造“暖心家园”服务阵地,为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提供交流、活动的固定场所(面积不少于30㎡),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益于计生特殊家庭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丰富目标人群的精神生活,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人员档案,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服务,进一步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让计生特殊家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氛围。
三、项目经费
按照市区有关“暖心家园”项目资助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七、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后提交。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料及其他资料;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发布时间
2024年6月12日
九、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18:00时止
十、报名地点
地址:光塔路21号2楼
联系人:罗小姐、黄先生;电话:********、********
十一、评审方式
经街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十二、付款方式
根据市区下拨“暖心家园”服务经费相关时间确定具体付款时间。
十三、其他说明
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街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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