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文体中心道路维修及周边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平远县文体中心道路维修及周边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平远县文体中心道路维修及周边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
批复文号 | 平发改审字【2016】126号 |
批复单位 |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平远县文体中心道路维修及周边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文体中心道路维修及周边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6】1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对长为752米的县城文体中心道路进行维修,同时在文体中心周边建设2649平方米的生态停车场;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以中嘉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的施工图纸,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发包范围; 2.3预算造价:*******.36元; 2.4工程地点:平远县城; 2.5建设工期:总工期100 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必须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企业聘书) 4.2.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2.5、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2.6、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2.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2.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壹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2.2~4.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2.9、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2.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2.11、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亲自提交,项目负责人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4.2报名时间:2016年7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6年 7 月 14 日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正式投标人于2016年 7月15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月9 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大院内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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