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内容:按照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宝清普通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宝清县鹏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老式光头(一)抽检情况2024年4月15日我局收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24*****601*****C),宝清县鹏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利华人家牌老式光头(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4年3月16日进行评价性抽检,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处理情况宝清县鹏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老式光头经抽检,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予以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750元;3.没收不合格食品555袋;4.没收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半瓶,自行调配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3.6kg。(三)原因排查经查,宝清县鹏程食品加工厂原为提高产品品相今年在生产过程中添加柠檬黄,因不熟悉政策变动,未及时更改配方,导致出现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整改措施: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调整产品配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下一步生产工作。??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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