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农场二九○灌区一期配套工程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二九○农场二九○灌区一期配套工程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二九○农场二九○灌区一期配套工程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宝局农发字[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农场,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二九○农场二九○灌区一期配套工程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 招标内容:启闭器、闸门60台套采购
2.3 交货期:2016年8月25日前送至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二九○农场
3、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够满足以下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1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具有水利工程启闭机、闸门生产或销售资质,并具有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
3.3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6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标准执行。
7.2报名时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本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材料等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7.3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14:00时。
8、其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二九○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日期: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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