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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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
子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推广应用项目已经
具备招标条件,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组
织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推
广应用项目
2.2 招标编号:0632-2420FWSL079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指定地点
2.5 招标内容:在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1242”总体架构下,依托山西烟草专
有云平台和数字中台建设,按照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建设统一规划,对行业统一财务管理
系统省级标准版(含可选功能)进行部署实施和推广应用,以行业统一财务标准体系为基
础,结合全省系统财务管理需要,建立一套以行业标准为主、个性化管理标准为辅的山西烟
草财务标准规范体系,完成涵盖基础管理、报销管理、会计核算、报表管理、预算管理、资
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等“1+9”功能模块的财务子
系统部署实施,并结合山西烟草实际在标准版应用功能基础上进行部分适配性改造,对内实
现与省级卷烟营销、烟叶生产经营、物流管理、投资采购、人力资源等系统对接,对外实现
与银行、税务等外部系统对接,同步推进主业与多元化企业财务系统建设,在一体化平台框
架下实现业务与财务信息的相互融合和共享,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和初始化等工作,确保全省
财务子系统平稳切换上线,应用覆盖省公司本部及下属11个市公司和1个多元化企业,满足
山西烟草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由中标方负责完成等保测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6 服务期限:工期预计9个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终验结束。其中:2024
年12月底完成标准版部署实施并在全省系统13个单位全面上线切换运行。免费质保期为终验
后至少1年。
2.7 总价最高限价(含增值税):334万元(含等保测评费用9万元)。
2.8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 年)具
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若无审计报告须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意
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
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 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山西烟草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标段或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
3.7 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项目经理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次招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
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咨询;
(2)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
股的,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
(3)为本招标项目编制过标底,或者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编制过标底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编
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服务;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5)当前处于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处于破产状态的;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存在经济刑事案件或重
大经济问题的、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8)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直系亲
属关系的,相关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谐园路广鑫大厦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 公告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4.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4.1 营业执照;
4.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4.3 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若无审计报告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4.4 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
章;
注: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有无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有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存在上述记录,招
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并填写《供应商筛查表》留档备查。同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的其他事项进行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
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
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
件核对后退还)。
4.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谐园路广鑫大厦415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
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
联系人:王永锋
电 话:0351-65631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人:赵立新、杨同芳、谷华
电 话:13613511090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投标人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投标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投标人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即视为递交投标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财务管理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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