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228线蕉城漳湾下塘至拱屿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关于国道G228线蕉城漳湾下塘至拱屿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国道G228线蕉城漳湾下塘至拱屿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海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村,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本工程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路桥用海”,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29.5475公顷,其中主体工程29.2377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之“跨海桥梁用海”,申请用海年限40年;施工期用海0.3098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之“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用海年限3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第二层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演武西路188号B座1604单元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与本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本单位或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谢鸣梅

  电话:0593-*******

  传真:0593-*******

  邮箱:jcqzrzyj0981@163.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公路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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