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6:23:04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编号:FUTC-2024-B058

二、项目内容

为持续提升公司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水平,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应对处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根据工作需要,遴选1家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续签的情况下,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所在国家(地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国家/地区有关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类似文件)。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1.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1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格式自拟),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自20240613起至20240619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

3.现场报名需提交(1)有效执业许可证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线上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一次性盖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biao_sh@cfcpn.com邮箱(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报名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电汇时需注明项目编号、用途并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zhaobiao_sh@cfcpn.com。)

注: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070310:0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会议

3.现场递交文件需由投标人派授权代理人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变更公告(如有)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及《金采网》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对投标有所影响的,责任自负。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8541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

项目联系人:贾涵舒、张晓雯、陈陕、杨越、王大鹏

联系电话:185*****996137*****813

电子邮件:zhangxiaowen@cfcpn.com、wangdp@cfcpn.com

报名联系人:虞荣洁,联系电话:135*****489

电子邮件:zhaobiao_sh@cfcpn.com

银行开户名: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账号:335 059 935 101


,上海

标签: 法律顾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